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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强化: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日期: 2019-09-09 13:30:44 作者: 严正明

  小编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强化:合伙人的违约责任”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重点等证券从业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希望大家参考借鉴,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强化: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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