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44: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一)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1.发行方式
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招标发行,采用单一价格招标方式,招标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地方债票面利率,各中标承销团成员按面值承销。
2.投标限定
3.债权登记和托管
(1)托管机构。
(2)券种注册和承销额度注册。
(3)债权确立。
4.债券分销
(1)分销方式。地方债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
(2)分销对象。国债承销团成员间不得分销。非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分销获得的地方债债权额度,在分销期内不得转让。
(3)分销价格。国债承销团成员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二)地方政府自行发债
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1)债券期限。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
(2)债券承销。
(3)债券发还。
(4)债券评级。
(5)债券托管。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1)债券期限。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
(2)债券承销。
(3)债券发还。
(4)债券评级和信息披露。
(5)债券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