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执业中药师考试科目 >正文

2020执业药师《中药一》知识点:中药鉴定的取样原则

日期: 2020-07-13 10:36:16 作者: 严正明

中药鉴定的取样原则

1.取样前,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其他物质污染等,作详细记录。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检验。

2.同批药材总包件数在100件以下的,取样5件;100~1000件按5%取样;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取样;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对于贵重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

3.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大小在1cm以内的药材,可用采样器抽取样品,每一包件至少在不同部位抽取2~3份样品,包件少的抽取总量应不少于实验用量的3倍;包件多的,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药材100~500g;粉末状药材25g;贵重药材5~10g.

4.个体大的药材,在包件不同部位分别抽取。


复制本文地址:http://www.lkqysxx.com/yxmr/795.html

免费真题领取
资料真题免费下载